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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弗爐停用後再次使用時的注意事項

更新時間:2020-10-10 瀏覽次數:1744

  1、當馬弗爐次使用或長期停用後再次使用時,必須進行烘爐。烘爐的時間應為(wei) 室溫200℃四小時。200℃至600℃四小時。使用時,爐溫不得超過額定溫度,以免燒毀電熱元件。禁止向爐內(nei) 灌注各種液體(ti) 及易溶解的金屬,馬弗爐在低於(yu) 溫度50℃以下工作,此時爐絲(si) 有較長的壽命。

 

  2、馬弗爐和控製器必須在相對濕度不超過85%、沒有導電塵埃、性氣體(ti) 或腐蝕性氣體(ti) 的場所工作。凡附有油脂之類的金屬材料需進行加熱時,有大量揮發性氣體(ti) 將影響和腐蝕電熱元件表麵,使之銷毀和縮短壽命。因此,加熱時應及時預防和做好密封容器或適當開孔加以排除。

 

  熱電偶不能與(yu) 石英管接觸,電爐和控製櫃整體(ti) 接地,接地線接地電阻應小於(yu) 4Ω,電阻絲(si) 接線方式:二根並聯,電源:單相220V(或380V),檢查及緊固由於(yu) 運輸等原因,應檢查爐體(ti) 各螺釘的緊固情況,確認無誤,管式爐爐管內(nei) 外受哪些腐蝕影響。高溫爐如何保證使用效果,"管式爐爐管內(nei) 外受哪些腐蝕影響,管式爐的工作原理是:燃料在管式爐的輻射室(少數在單獨的燃燒室)內(nei) 燃燒,釋放出的熱量主要通過輻射傳(chuan) 熱和對流傳(chuan) 熱傳(chuan) 遞給爐管,免得焚燒毀滅電熱元件,嚴(yan) 禁向爐內(nei) 注入各種液體(ti) 及易溶解的金屬。

 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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