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生物實驗室菌種管理規則
更新時間:2022-12-20 瀏覽次數:1161
菌種保藏方法可依據標準SN/T2660-2010《食品微生物實驗室菌種保藏方法》進行保存。建議實驗室購買(mai) -80℃超低溫冰箱,選擇甘油保存法或瓷珠菌種保存管,瓷珠菌種保存管方法操作方便,保存時間較長。菌株使用過程中應在生物安全櫃中進行,遵循無菌操作以防質控菌種汙染。使用完的菌種應按生物安全要求,在121℃高壓滅菌30min,並做好菌種銷毀記錄。
首先、實驗室應製定菌種管理製度
內(nei) 容包括菌種申購、保管、領用、使用、傳(chuan) 代、存儲(chu) 等方麵的內(nei) 容,質控菌種申購應由專(zhuan) 人申購,保管由專(zhuan) 人雙人雙鎖管理,領用及使用應填寫(xie) 記錄,使用時應對菌種進行純度及生化特性進行菌種核查驗證並記錄,存儲(chu) 應有專(zhuan) 門的冰箱、超低溫冰箱進行存儲(chu) ,使用完的菌株應按要求銷毀處理。
第二、實驗室可根據需求購買(mai) 相應的標準菌株或商業(ye) 派生菌株作為(wei) 質控菌株
實驗室用質控菌種一般來自認可的國內(nei) 或國外菌種保藏機構的標準質控菌株,或與(yu) 標準菌株所有相關(guan) 特性等效的可以溯源的商業(ye) 派生菌株。要求包裝可靠,采集迅速,不泄漏不汙染。保證菌種合格和環境安全。因此,需選擇有資質的標準菌株的合格供應商,每批標準質控菌株必須附帶有供應商的菌種質量證明證、檢測報告、說明書(shu) 等,來證明所采購的標準質控菌株是合格的。收到菌種時應仔細閱讀菌種證明,核實到貨的菌種與(yu) 申購的是否一致,包裝是否完整,注意保存條件及有效期,並將菌種放置相應的條件下進行儲(chu) 存(一般在活化前儲(chu) 存於(yu) 4℃冰箱中)。核實後及時填寫(xie) 菌種清單,菌種清單應包括菌種名稱、菌種編號、到貨日期、儲(chu) 存條件、購買(mai) 數量、領用日期、領用人、銷毀日期等。
第三、實驗室需對標準菌種活化、確認、傳(chuan) 代保藏、使用、銷毀進行記錄。
記錄內(nei) 容包括質控菌種名稱、菌種編號、到貨日期、菌種完整性、菌種活化日期、活化方法(主要包括活化使用的培養(yang) 基及培養(yang) 溫度)、活化數量、確認方法結果、保藏條件,保存數量、領用人、傳(chuan) 代日期、傳(chuan) 代數量、菌種用途、銷毀日期等。菌種確認是在活化後對菌株純度、菌落形態(在選擇培養(yang) 基上的典型菌落)、生化特性(如氧化酶試驗、三糖鐵試驗等)、表型分析(生化鑒定)進行核查並記錄,以保證菌種使用的有效性。
微生物實驗室如果從(cong) 事致病菌檢測、培養(yang) 基質控驗收、方法驗證等相關(guan) 工作,就應該備有質控菌株。實驗室需對使用的質控菌株進行規範性管理,以便有效地、安全地使用,保證實驗結果的準確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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